参加对象
1、各企事业单位从事职工培训的人员及从事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人员; 2、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培训院校教师及培训教育管理人员; 3、社会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人员; 4、有志于从事企业培训师职业的人士。
课程内容
一、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4、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5、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二、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4、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5、具有本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6、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收费标准:
◆人力资源师 2680元/人 ◆助理人力资源师 1680元/人
以上费用包含培训费、教材、辅导资料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鉴定费、报名费)
考试与证书: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命题统考,考试时间为上半年5月、下半年11月,2008年上半年考试时间为5月18日。考试分为知识测试(90分钟)和技能测试(90分钟)两部分。
报名资料:
1、本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两张; 2、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两张;
3、近期大一寸的免冠黑白照六张; 4、物业公司任职证明(加盖公章)。
详细信息
开课时间:2008-4-6
联 系 人:林
发布时间:2008-3-13 16:46:26
电 话:86-020-89107672
机构名称:广州禾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传 真:86-020-34453515
课程地区:广东
电子信箱:px181b@126.com
课程地址:认证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