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资格营销师(推销员)申报条件及鉴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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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营销师(推销员) 申报条件及鉴定方式
一、 职业定义 推销员:从事商品、服务推销的人员。 营销师:从事市场分析与开发研究,为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咨询,并进行产品宣传促销的人员。 二、 职业等级 初级推销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中级推销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推销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营销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三、 申报条件 ——初级推销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从事推销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并结业。 ——中级推销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初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2)取得初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推销工作3年以上。 (3)中等职业学校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并从事推销工作1年以上。 (4)大学专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以上。 (5)从事推销工作5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高级推销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中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并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 (2)大学专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后并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 (3)大学本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后并从事推销工作1年以上。 (4)连续从事推销工作8年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 ——营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推销员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大学专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大学本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大学专科相关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大学本科相关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6)有1年工作经验的在校MBA、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研究生。 (7)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高级营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大学本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本职业(专业)研究生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四、鉴定方式 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标准化试卷闭卷书面测试方式,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技能操作考试采用闭卷书面测试方式。营销师、高级营销师考核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五、收费标准 营销师(推销员): 初级 (国家职业资格5级) 100元/人 中级 (国家职业资格4级) 150元/人 高级 (国家职业资格3级) 200元/人 技师 (国家职业资格2级) 300元/人 高级技师 (国家职业资格1级) 400元/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