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目标
通过比较系统的培训,使人力资源管理师(包括人力资源管理管理人员)能了解、通晓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念和知识;全面掌握本职业工作的方法和技巧,同时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培训内容
分为理论和技能两个模块
1、理论知识模块: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知识,职业道德,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基本工作要求
2、技能实践模块:(战略)人力资源规划、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调整、人员计划的制定、制度的制定与费用预算、人员的招聘、离职管理、培训体系的建立与管理、绩效考评、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
三、报名条件
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取得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 具有本职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二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 具有大学专科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八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 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三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四、报名审查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3、从业资格证明(单位证明信、聘书、任职文件等)4、两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5.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五、培训形式和方法
1.课时安排: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120标准学时;人力资源管理师100标准学时;。
2.培训形式:a.双休日班:每周的双休日(周六和周日),
3.培训方法:培训过程贯穿以下方法:互动教学、小组讨论、案例研讨、角色扮演、体验式训练等。
六、考核和证书颁发
1、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和论文答辩考试。理论知识(包括职业道德)采取标准化试卷书面测试,考生在答题上作答。题型:单选、多选、判断;技能考试采取闭卷书面测试方式考核。题型:计算分析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和方案设计等。
2、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全国统一认证,证书全国通用。考试通过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实行全国网上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可以作为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机构聘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参考依据。
七、培训费用
合计: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费1200元 鉴定费500元 教材自选)
八、鉴定时间 (上半年为5月中旬 下半年为11月中旬)